【我在親子互動中實踐性/別】葉致芬 博士/諮商心理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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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女兒分享我的專業學習及工作心得,是我們親子互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;這些分享會以聊天、討論和繪本共讀的方式進行。由於我的專業訓練和實務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性別、情感關係與家庭,因此,與女兒談性別、人權,談親密關係及家庭的社會學想像,除了渴望培養女兒獨立、批判思考的能力外,也是我對性別平權具體實踐的嘗試。如共讀And Tango Makes Three.(中文譯本:一家三口,小魯文化,2016年出版)(關於如何用繪本跟孩子談性別,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幸佳慧於2014年出版的「用繪本跟孩子談重要的事」,如何出版)

其實親子之間的互動過程,大人才是最大的受益者。我常能從女兒自發、純真的反應中,感受到真實與單純的力量。孩子對愛的體會及理解能力,令人驚嘆。在去年協助兼職學校的學生辦理「彩虹週」的活動時,我便帶著她出席,與我一起為學生導讀「為巴比祈禱」這部電影。出發前,我事先講解這部電影的內容給她聽。她問:「這是真的事情嗎?」我說:「是阿!」她很震驚,然後說:「這個媽媽好壞喔,她為什麼不接受她的兒子喜歡男生?」我回她說:「這位媽媽她不是壞,她是不知道,因為當大家都說喜歡同性是不好的時候,這個媽媽就也如此認為,然後就會擔心她的兒子會過得不幸福,所以就很努力地強迫她的小孩不要喜歡男生,她會強迫是因為她太愛她的小孩了。」女兒回我:「可是強迫不是愛啊!」當聽到這句話時,我心頭為之一震:是啊,強迫它並不是愛,但有多少時候,身為家長的我們卻以愛為名,強迫孩子變成我們想要的樣子,並聽從我們的指示呢?我自忖:我是否在很多時候,也在做這樣的事情?

今年我代表新竹市諮商心理師公會,與彰化縣、台中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組成諮商心理師公會聯合隊,一起參與同志大遊行。出發前,我一樣和女兒分享這個活動的意義和我們參與的目的,也讓她知道有好多不符合社會規格的子女和她/他們的家人,活得非常辛苦。而我們-一個符合「社會標準規格」的異性戀家庭的親身投入,具有很重要的意義,意義在於:我今天可以自由自在地分享家庭經驗和親子互動的故事,是因為我的關係組成是符合社會規範的,所以我不用擔心被評價,而這個權利卻不是每個人和關係都能擁有,同志伴侶與家庭即為其中一例。而我不認為這個特權應該被我們與異性戀關係和家庭所獨佔,因為一個公平、進步的社會應是一個能讓每個存在於其中的個體都活得自在、舒心,而不用擔心自己會被貼上標籤或受到歧視。因此,「支持同志與婚姻平權」這件事不僅被放在我的心裡、實踐於心理諮商和教學工作,意識到自己的異性戀特權(heterosexual privilege)也讓我逐漸認知到:雖然我也不認同這個特權的存在,但特權並非你不認同就可以丟掉的東西,它是一種結構運作下的產物,當你符合主流文化的規訓,你就是會擁有。而既然它會與我的性別身分綁在一起(只要我存在於異性戀關係中一天),那我何不好好使用它,來為這個社會做一點事?如果只是一昧地否認、推卻,那也只是一種為了不想放棄自己的特權而所做的辯護而已。思及至此,我也就更清楚和堅定自己在親子互動中實踐性/別這個行動的意義了。

而我最親愛的女兒,我很清楚地知道:不管她喜歡的對象是異性、同性,或是兩者,甚或有一天她不想當女生了…不管她是誰,她永遠都會是我的孩子。我欣見她是任何她想要的樣子,如果她未來願意在我面前呈現她真實的樣子,那是一個孩子對父母現任展現的最大值,我會為這份信任感到榮幸。我希望透過親子互動傳遞的,不僅是對她無條件的愛,還有讓她學習到對於他人的愛及包容、對社會中不公義的思考與反省,以及個人力量對於改變社會的意義。在女兒長大成人之前,我期待能透過與我的相處,讓她成為一個有溫度的人,並在往後的生命中,她也能將這份溫度繼續傳遞下去,讓這個社會多點溫柔,少點謾罵、批評、恐懼與憎恨。這是我對自己做為一個母親、一位諮商心理師,以及一個公民的期許。

本文作者為新竹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葉致芬博士/諮商心理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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